珠三角9市本月31日起新车入户执行国V标准

发布时间:2015-12-29 10:37:51   点击率: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我省环保厅印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珠三角各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江门、惠州、东莞、中山9市和顺德区)将最迟于2015123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V标准”)。

通过提高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有效改善我国的空气环境质量,体现出国家对空气治理的决心。当然,更直接的影响则是对群众的购车、用车产生了影响。主要表现在:

1.自20151231日起,珠三角各市车管部门不再受理未达到国V标准车型的注册登记申请。

2.自20151231日起,珠三角各市车管部门不再受理未达到国V标准车型的转入申请。

3.各市对执行国V标准另有要求或规定的,以政府的通告为准。

权威答疑:

什么是国V标准?

V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V阶段)》,环保部于2013917日公布(PS:原来标准早就公布了)。

V与国Ⅳ有何不同?

经环保专家的充分讨论与研究,国V与国Ⅳ相比,区别就在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总和、颗粒物浓度(PM)的标准提高了,此外,国五还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和除甲烷意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标准。它与欧洲目前正在执行的第五阶段排放标准控制水平相当。

我省率先实施的珠三角各市是指哪些地市?其他地市的实施时间安排是?

按照粤环【201528号文通知要求,我省率先实施国V标准的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江门、惠州、东莞、中山9市和顺德区。以上地区最迟于20151231日起实施国V标准。其他地市不得迟于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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