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6-29 07:13:22   点击率:

 

粤府函〔2019〕147号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有关要求,我省决定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常温下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PN(粒子数量)限值在2020年7月1日前执行汽油车过渡限值,即6.0×1012个/km;Ⅱ型试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

  (二)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四)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三)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三、有关要求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要求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新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车用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供应国Ⅵ车用燃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车用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

  (三)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轻型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深圳市按照该市已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执行。

  (二)轻型汽车新车排放标准信息可查看该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三)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四)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回顾提前实施“国六”的曲折历程


 

鉴于实施“国五”给汽车流通行业带来的阵痛,自2017年开始,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就为广东省提前实施“国六”,实现平稳过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我们首先积极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建立了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多次与环保厅、发改委、商务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多层次的交流与沟通,充分反映行业的诉求与企业的困难。在与行业协会的充分沟通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听取了我们反映的行业诉求与意见,并在实施“国六”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的意见与建议。这就是沟通的力量,也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成果。

在此,让我们一起回顾这段漫长而艰辛的历程......

 

 

回顾历程一


 

 联合广东省环保厅召开“广东省提前实施‘国六’座谈会”

 

2017年10月11日,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广东省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座谈会”。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李处长、省汽车流通协会严斐会长、第一汽车集团、东风汽车集团、上海汽车集团、长安汽车集团、广州汽车集团、北京汽车股份、江淮汽车集团、大众汽车中国公司、本田技研中国公司、一汽大众、一汽奥迪、东风日产、上汽通用、上汽别克、上汽雪佛兰、长安福特、长安标致雪铁龙、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比亚迪汽车、北汽福田、江铃汽车、庆铃汽车等30余家汽车厂家代表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上,李处长表示,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我省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为实现“国五”向“国六”排放标准的平稳过渡,应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的要求,特召开此次座谈会,听取各汽车厂家对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建议与意见。广汽集团、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本田技研、东风日产等企业代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就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具体时间、执行标准与执行细则、过渡期政策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会上,企业代表与省环保厅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后,李处在会上明确表示,提前实施“国六”一定会提前一年告知行业协会,让行业有一个平稳过渡期,这次会议给经销商、厂家吃了一剂定心丸。

 

 

回顾历程二


 

建议珠三角二手车互迁

推动修订《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近年来,协会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推动珠三角二手车互迁,并多次向广东省人大、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提交相关建议,积极推动立法部门加快对《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正本)的第二章第十条进行修订。修订为“在本省申请机动车跨地级市以上市迁入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在用机动车年检标准”;只要年检合格,符合当地在用汽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允许迁入;或修订为二手车跨地市迁入执行比新车低两个排放标准;或允许国家六年免检车可以跨地市迁入。这样既充分考虑了环保要求,又有条件的放开二手车限迁,这样可以避免在实施“国六”时,造成新的“限迁”局面,引发行业动荡。虽然,该条例在修订并正式出台的时候并未采纳相关意见,但是协会的争取工作一直在持续。

 

 

 

回顾历程三


 

为深圳、广州提前实施“国六”争取过渡期

2018年下半年,深圳、广州环保部门相继发出提前实施“国六”的征求意见稿。计划将于2018年12月底、2019年1月初提前实施“国六”。再次引起行业强烈反应。

协会迅速在行业内开展调研,并对近60个主流汽车品牌切换“国六”的进程进行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以及建议形成文件——《关于广州、深圳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应给企业过渡期的建议》,递交到:广东省政府、省环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深圳市人居委、广州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明确指出:2019 年1月1日前,有80%的汽车厂商不能正常提供国六的汽车货源,市场将面临无车可卖的窘况,二手车行业也将面临严重打击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要适当延缓实施国六时间,并给予行业足够的过渡期。由于协会的多次沟通与建议,后来广州、深圳的实施国六时间延期到7月1日。

 

 

回顾历程四


 

积极向政府建言

争取珠三角二手车比新车低一个排放标准互迁

 

2018年5月16日,协会在深圳组织开展了“珠三角二手车互迁”专项调研座谈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领导专家参加了座谈。会后协会及时将调研报告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相关处室,建议:鉴于提前国六势在必行,因此为保证二手车行业的平稳过渡,应尽快解决珠三角二手车互迁问题,建议修改《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5月22日,协会向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二手车专项调研报告,建议尽快解决珠三角二手车互迁问题。报告中提到珠三角二手车互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一、珠三角“限迁”不利汽车产业发展也不利环境保护。二、加强对在用二手车环保达标的监管比限制“流通”更为科学有效,建议珠三角九市范围内,允许二手车比新车低一个排放标准互迁流通。2018年9月《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把珠三角地市二手车迁入比新车低一个排放标准写入《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争取珠三角二手车有条件互迁取得阶段成果。但是该条例在11月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

 

 

回顾历程五


 

严斐会长在广东民声热线

与省生态环境厅周德全书记对话国六问题

 

2018年8月6日,严斐会长作为特约评议员参加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上线的《广东民声热线》,与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周德全等相关领导直接对话,就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二手车是否应该降低一个排放标准在珠三角互迁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在媒体公开呼吁给予汽车行业足够的过渡期。

 

 

回顾历程六


 

前往广州环保局就提前实施“国六”进行交流并取得成效

 

2018年10月25日,严斐会长应邀前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就广州市提前实施“国六”事宜,与广州市环保局章威副局长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严会长向市环保局领导提议:给予新车国五车3个月以上的过渡期,减少对行业的影响;允许二手车低一个排放标准流通,拉动新旧置换,促进老旧车黄标车报废,这样将更有利于环保。11月协会收到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回复:“在充分考虑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以及业内意见后,广州市政府决定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推迟。希望协会通知各会员企业、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经销商及二手车商,提前做好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部署,平稳完成国六切换。”协会第一时间将此利好消息向行业公布。

2019年2月1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发布新闻通告:将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时间,由此前计划的2019年3月1日推迟4个月,与全省同步实施,并设置2个月过渡期, 方便市民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

 

 

回顾历程七


 

前往深圳人居委沟通提前实施“国六”问题并取得成效

 

2018年11月7日,严斐会长在深圳澳康达名车广场总经理陈祥达、广东千里发名车汇总经理何启明陪同下前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与该处室相关负责人就深圳市提前实施国六和珠三角二手车互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10月23日,协会正式收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关于广州、深圳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应给企业过渡期的建议》的回复,回复中指出:“对于政策实施前已购置或外地转出的轻型国V车辆设置2个月的办理缓冲期;对于珠三角地区内的轻型国V车辆设置2个月的过渡期”。

12月24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充通知》,通知中指出“第四条规定调整为: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广州、深圳此次推迟实施国六,是政府部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协会充分发挥政企桥梁作用、为行业奔走发声的重大成果!

 

 

回顾历程八


 

函请各汽车生产商做好“国五国六”车切换工作

2018年10月29日,协会向各有关汽车生产商发布《关于广州、深圳提前实施国六致汽车厂家的函》,函中呼吁:各厂家按已发布的时间节点安排国六车供货,尽快正式通报经销商关于“国五国六”车切换事宜,并积极配合经销商完成提前实施“国五国六”切换。尽量提前供应“国六”车,并对经销商库存的“国五”车进行调配或回收,帮助经销商减轻“国五”车库存。

 

 

回顾历程九


 

多次向有关部门建议增加“国六”过渡期,消化国五库存

2018年11月-2019年5月,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发改委以及各地市商务部门多次围绕“促进汽车消费”的主题召开座谈会和进行行业调研,协会都第一时间汇报了我省汽车消费存在的问题, 并建议: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给与3个月过渡期;二手车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互迁,珠三角地区二手车比新车低一到二个排放标准实现互迁;建议凭居住证回执可办理上牌过户;加速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国三(含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鼓励汽车下乡政策等建议。

 

 

回顾历程十


 

省生态环境厅与协会座谈深入沟通提前

实施“国六”应该给与珠三角地区二手车两年过渡期问题

 

2019年4月2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与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部分行业代表举行座谈会,就我省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二手车如何过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话沟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李处长等相关领导,省汽车流通协会严斐会长、王晓丹秘书长以及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澳康达名车广场有限公司陈祥达总经理、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王炼刚董事长等行业代表出席了本次座谈会。会议上李处长向与会代表表示,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打赢蓝天保卫战计划”,我省明确将在今年的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在近期公布,也希望由省发改委等部门牵头出台拉动汽车消费的政策,考虑给予二手车过渡期的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意和支持这样的方案。

会长期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  促进汽车消费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近几年来,围绕不断改善汽车流通行业营商环境,长期致力于:珠三角二手车互迁、提前实施“国六”争取过渡期、解决外地人购车难问题,建议广州市增加购车指标,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等促进汽车消费问题,与省市多个部门,包括: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商务局、深圳市人居委等进行了多次反复的沟通和提交意见建议,使政府各部门能够充分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困难。我们协会积极反映企业诉求,为行业发声,在维护环保进程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我省提前实施“国六”,给行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同时为不断改善广东省汽车流通行业的营商环境积极地向政府建言献策。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将会继续前行,本着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东省汽车流通行业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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