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汽车流通函〔2010〕252号
转发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范水浸车欺诈交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7日广州市遭遇特大暴雨后,部分被雨水浸泡损坏的车辆流入广州市二手车市场。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止“水浸车”交易中的欺诈隐瞒行为,现将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范水浸车欺诈交易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39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附件二份:
一、《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范水浸车欺诈交易的通知》
二、《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1号楼501室 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37949 传真:37621949
通用网址: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附件一:
穗经贸函〔2010〕396号
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范
水浸车欺诈交易的通知
各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今年5月7日我市遭遇特大暴雨后,部分被雨水浸泡损坏的车辆流入我市二手车市场。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止“水浸车”交易中的欺诈隐瞒行为,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不得隐瞒车辆事故等实际情况
全市二手车经营企业应统一推广使用《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二手车交易双方必须签订示范合同,如实提供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以及行驶公里数、报废期限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如在二手车交易中发现隐瞒欺诈、伪造牌照、篡改资料等违法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向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加强二手车行业自律,引导“水浸车”规范有序流通
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对“5·7”广州特大暴雨造成“水浸车”的二手车交易制定行业指引和规范,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水浸车”车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及时与4S店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指导4S店建立“水浸车”维修登记台账,对“水浸车”损缺情况详细登记。同时,协会要研究建立我市二手车档案查询体系,为消费者提供车辆查询工作,大力提升我市二手车交易的诚信度和透明度,积极促进我市二手车交易。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车辆 交易 通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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