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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0 14:01:14   点击率:

粤汽车流通函〔201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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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抄送我会的《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21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以便安排相关事宜。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O年二月十日

 

 

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1号楼501                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37949                                      传真:37621949

联系人:严斐  倪润华                          

附件:

                           粤经信办函〔201214

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42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升级改造项目企业应具备条件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1.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并已报商务部备案的企业;

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2011年报废汽车(不含摩托车)回收拆解1000辆以上;

4.具有项目升级改造所需资金。

(二)报废汽车破碎中心:

1.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规划,交通便利;

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二手车交易市场:

1.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正式开业3年以上,并已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

3.经营面积在10000㎡以上,设有不少于300㎡的二手车交易大厅,能够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具备检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和办理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手续等服务功能;

4.年交易量不少于1万台,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改造所需资金;

5.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6.按时上报二手车交易、价格等统计报表。

(四)品牌二手车卖场、连锁店: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项目建设、升级改造所需资金;

3.企业2011年新车、二手车、配件等销售额超过10亿元。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相应表格,务必于2012213日上午12时前将表格传真至020-83133349,电子版发送至shaomao@gdei.gov.cn,过期不候。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42号)

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廖玮、蓝莉香,电话:020-8313331683135899186660921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汽车流通协会、省物资流通协会

 

 

 

 

 

《关于开展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

商建工函[201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9年商务部决定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升级改造的各项要在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升级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2年,我们将继续推动升级改造有关工作。初步设想按照适当集中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支持方向:一是鼓励大型汽车流通企业发展品牌二手车连锁经营,建立品牌二手车卖场、精品店,支持建设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主要包括改造和建设经营基础设施(包括店容店貌、交易大厅改造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提前赔付和质量保障等诚信制度建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二是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支持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完善网点、完备设施、规范作业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和服务建设。三是提高专业化和回收利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

为了解各地升级改造的有关意向和要求,请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总结已有升级改造工作经验(按照商办建函[2011]1154号文要求报送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上述支持方向,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下一步有关工作思路及建议,填写2012年升级改造及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附后),并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反馈至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工业品流通处,时间截止于2012210日。

  联 系 人:李婷婷 陈海磊

  联系电话:010-85093683 85093687

  电子邮箱:gongyepinchu@mofcom.gov.cn

  传 真:010-85093688

 

 

 

附件:

 1.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2.2012年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3.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意向摸底调查表

 4.2012年品牌二手车卖场连锁店建设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市场建设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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