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限迁"政策要如何改

发布时间:2015-09-15 16:21:38   点击率:

 

环保部组织商务部、公安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召开了座谈会,就各地出台的限制二手车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汽车市场尤其是二手车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上,环保部领导通报了《大气污染防制法》进展情况,以及各地出台限迁政策的情况。相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共有222个地级市出台了二手车“限迁”政策,其中84个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出台,44个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并且大部分限迁政策以“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为限制迁入对象。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委派副秘书长罗磊、行业部副主任尹绪金参加了座谈会,并代表汽车流通行业提出了限迁不能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限迁限制了公民物权处置的权益,限迁不利于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等观点。同时提出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制定相关政策,用市场的法则引导消费者加速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对于二手车流通,制定全国统一的排放标准,尽快取缔各地自行制定的不合理规定,还二手车正常流通秩序等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环保部等主管部门的重视。

 

参加会议的商务部代表在座谈会上表示,二手车也是商品,应该遵循商品全国大流通的格局,限迁属于区域封锁,应予以破除。公安部代表也提出了限迁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是明显的,对于高污染车源的控制,要从全国统盘考虑,防止污染向西部转移。

 

其实早在去年5月,向环保部提交了《关于取消地方城市限制二手车迁入不合理规定的建议》,向环保部反映了各地自行制定的限制二手车转入的不合理规定,指出 “限迁”将会产生抑制二手车流通、损害消费者利益、延长消费者换车周期、抑制消费等不利影响,同时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建议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研究改善大气环境的有效措施,研究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政策,在具体措施未出台前,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迁”政策。

 

二、在没有出台全国二手车流通排放标准之前,将目前执行年检排放标准作为唯一标准,不再对转移二手车采取“双重标准”的歧视政策。

 

三、建议应该从源头入手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如提高新车出厂排放要求,淘汰落后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同时参照2009年我国实施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速淘汰老旧车。

 

随着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政策瓶颈也逐渐暴露出来,并得到了国家决策层的重视。此次座谈会对解决二手车限迁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力争使“限迁”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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