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4S店状告堵门维权客户

发布时间:2015-10-27 17:34:19   点击率:

 

一起汽车质量问题的维权事件演变成4S店状告车主名誉侵权的法律纠纷。维权车主成为被告,好像是国内第一例。
虽然概率很小,但是一不小心买到的新车可能会有一些瑕疵甚至大问题,很多的购车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去4S店交涉、维权。
消费者者往往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成本太高、时间太长,于是在谈不拢的情况下,极端的情况下,“堵门”的闹剧就时有发生了。
深圳一位宝马车主称因车辆高速熄火,不满车辆存在如此严重质量问题到4S店维权,该车主从8月1日开始,在4S店门口通过堵门,拉横幅等方式维权,严重干扰了4S店的正常运营。
11月1日起,国家法律为全国4S店撑腰,过度维权的堵门现象就是犯罪!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车闹首犯可获刑7年。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此维权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此家4S店(深圳宝源行)将此车主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该车主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维权车主成为被告,好像是国内第一例。
一起汽车质量问题的维权事件演变成4S店状告车主名誉侵权的法律纠纷。这事值得琢磨,如若4S店胜诉,那么无形中国内诸多维权车主均触碰到法律底线了。此案在将于11月17日开庭,还看法院如何审判。
大多数的客户都是讲道理的;大多数的4S店都是诚信经营的良心店。有话好好说,有理走遍天下,无需过度维权;动不动就堵门,反而失了礼数,丢了情操。
消费者维权属于正常的正当行为,切勿因为过度利益逾越法律界限。法律面前,没有“弱势群体”!(文章来源:中国汽车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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