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召开《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会

发布时间:2014-11-13 10:24:02   点击率:

          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于114日在广州召开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省内汽车经销商集团、品牌汽车经销商(4S店)等30多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为了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的管理,2005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实现汽车上牌责任追溯,适应我国汽车分销领域对外开放,维护消费者权益,扩大汽车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汽车原厂配件供应渠道单一、售价高、售后服务“以换代修”等现象日益严重,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另一方面,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关系不对等,强制规定经销商经营模式,强制要求经销商压库、搭售等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一家总经销商等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要求。因此,国家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加快完善汽车销售管理有关规定。

 

起草《办法》的总体思路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开放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平衡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三者的利益,促进构建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汽车市场竞争环境。此次的修订,重要的一个部分是平衡零供关系,对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关于店铺建设、授权经营期限、解除授权、转售价格、压库、搭售、商务政策等方面作了必要的约束。 

    与会代表对《办法》进行逐条的审阅,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大部分代表对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较为满意,认为此次修订稿,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时代E-PARK A1栋501A,电话:(020)37637949,传真:(020)37621949。
快速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