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领导莅临广东汽协,就二手车税收问题进行回访

发布时间:2016-03-14 13:56:31   点击率:

311日下午,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陆群英处长、梁静茹副处长亲临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处,与行业代表座谈,就38日《广东民声热线》上反映的关于二手车税收问题进行回访。参与此次座谈的有: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严斐、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炼刚、广东千里发名车汇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启明,以及广州市迈卡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展鹏。

会上,陆群英处长、梁静茹副处长首先阐明了此次座谈会的主旨,她们指出:《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大框架下,针对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办法并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其次,省国税从2013年下半年就开始了针对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情况的调研,发现我省各地普遍存在二手车交易发票开具管理混乱、票面价格非常低的情况,从规范市场交易和发票管理的角度出发,而制定《管理办法》。这次的座谈,也想与二手车企业面对面沟通,听听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严斐会长发言时指出,本期节目对于去年31日实施的《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不少误读,对于我省实施的《管理办法》与国家二手车税收政策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

第一,节目中指出:2015年全年,广东省二手机动车累计交易量和交易总金额同比分别下跌15%33%,是近5年来首次负增长。……当中除了限迁等原因,税收政策是造成二手车市严重萎缩的元凶之一。《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在去年31日正式实施,其中缴税对象、税收比例、征收办法等最受诟病。严会长指出,《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对现行国家二手车税收政策包括:缴税对象、税收比例、征收办法等没有做任何改变。2015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下跌的直接原因是深圳限购和二手车限迁,深圳全年交易下跌64%,拖累全省平均增速下滑。而深圳并不属于《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也就是说深圳并没有使用这个税收管理办法。但是东莞、佛山等地的二手车交易量却增长到31%17%,全省大部分地区也是增长的。《管理办法》是在除深圳地区外,全省同步实施,各地二手车交易量增减情况不同。《管理办法》去年3月实施,4月全省二手车交易量是普涨的,这些事例充分说明《管理办法》的实施并没有对我省二手车交易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影响二手车交易的主要因素是限购限迁以及整个经济下滑的原因。

第二,《管理办法》在出台前,省国税局和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就多次深入企业调研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协会还受省国税局委托,多次召集了全省各地的二手车企业进行座谈,讨论《管理办法》初稿,然后将企业代表的意见整理成文,上报省国税局,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充分采纳了行业的意见。

王炼刚、何启明及霍展鹏在会上表示,当时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并非是针对《管理办法》提出意见,他们当年都是参加过《管理办法》讨论座谈会的,他们对《管理办法》并没有意见。记者只是让他们谈谈对国家现行二手车税收政策有什么看法。应该说《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有效填补了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的管理漏洞,对规范我省二手车交易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对促进我省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他们的真实意见是:目前国内二手车行业发展迅速,而2005年制定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已经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特别是二手车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阻碍了二手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希望能从国家层面进行税制改革,降低税率、重新定义缴税对象、公平征税。其次,对于广州深圳这样的限购城市,二手车周转指标应该免征增值税,这样才能起到促进二手车流通、方便消费者换车购车的作用。

最后,梁处长表示:对于目前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省国税局已经听取了很多行业意见,他们会再向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详细反映有关情况。而对于广州这样的限购城市,二手车周转指标是否征税的问题,也会跟广州市国税局进行讨论研究,寻求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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